副处长(主管实验室工作)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06-08



岗位职责:

配合处长,分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1.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与落实;

2.负责全校实验室的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各级财政实验室建设专项的申报工作和财政实验室建设专项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

3.负责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的申报、方案论证、立项和验收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督促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4.负责实验室用房屋的规划、调配、改造等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建设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验收等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的管理工作;

7.负责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8.负责自制仪器设备项目、大型仪器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工作;

9.协同人事处做好实验室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10.协同教务处做好实验技术研究专项、实验室开放项目等管理工作;

11.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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